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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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07  来源: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筑牢筑实校园火灾防线,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体性伤亡的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20〕71号)和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所有工作中,深度聚焦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管理责任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牢固树立“隐患胜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的消防安全管理理念,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多形式的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实完善、配齐配足消防设施设备,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和实力,努力实现“防大火、控小火、遏伤亡”的工作目标。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属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各单位结合自身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和需要,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及薄弱环节,提出对策措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属,广泛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方案,将防火安全责任落实到相应岗位、相应人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闭幕)。各单位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针对突出风险召开推进会、研判会,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和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速从细抓好责任措施落地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闭幕到2021年3月31日前)。各单位要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提升经验做法,查找工作薄弱环节,积极堵塞管理漏洞,研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切实强化冬春季节防火责任意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制定冬春季节消防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认真做好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平安运行。

(二)扎实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各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熟悉情况;师生员工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及消防常识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照明系统、消防水泵、灭火器、消火栓等)完好有效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情况及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消防疏散设施完好情况;学生宿舍、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明火器具等情况;实验室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存放情况;食堂消防设施配备、日常演练、烟道清洗等情况;家属区用电、用火、用气的消防安全宣传及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及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清除情况;出租房屋、商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情况;文物建筑、博物馆、档案馆、资料室火灾风险评估情况;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情况;火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三)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宣传栏、专题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达到“一懂三会”(一懂: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三会: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基本要求,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救逃生能力,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冬春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火灾防控准备工作。各单位结合实际做好预案,加强消防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对冬春期间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对人员聚集的防火演练等工作的影响做到未雨绸缪、关口前移。在出现疫情反弹的应急情况下,及时启动预案,实时调整防控重点、缩小或扩大防控区域。要总结上半年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中出现的新隐患、新问题,制定有效的火灾防控措施。

(五)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节点的火灾防控。各单位举办元旦等庆祝活动的,要切实做好火灾防范工作。在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迅速报告,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平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切实认清形势,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阶段性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放在突出位置,要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把目标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措施,确保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防控工作全面顺利推进。要采用简报、校园专栏、网络宣传、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要加强检查整改力度,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三)畅通信息,认真总结。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工作情况和信息,2021年3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报送党委保卫部(处)。

联系电话:85462119,电子邮箱:scu_119@126.com


特此通知。



                                   党委保卫部(处)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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