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3月6日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53号火灾事故和3月21日江苏省响水县爆炸事故的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和《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迅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10日)。各单位要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操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至5月31日)。各单位要找准火灾防控的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彻底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治。
(三)建章立制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单位要以此行动为契机,既要切实消除当前的消防安全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制定有消防安全制度与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应急演练;师生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以及应知应会安全知识;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电气、燃气管线敷设是否符合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实验室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试验。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百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动此次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台账清晰、排查到位。对因工作敷衍、隐患整治不到位而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学校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
(三)各单位在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将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于2019年6月10日前报送至保卫部(处)。
电子邮箱:scu_119@163.com
联系电话:85462119 85464119
四川大学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