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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消防安全温馨提示

时间:2024-02-26  来源:   浏览量:


全校师生员工:

近期,因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2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楼因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起火引发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另有44人在院接受治疗;224日,台州市一小区电动车发生爆燃。

为汲取事故教训,消除安全隐患,现就电动车消防安全予以提示,请师生员工严格遵守、相互提醒,共同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不要购买不合格产品。一定要选购正规合格的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及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不要电动车进建筑物内。严禁在教学、科研、办公、宿舍大楼等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更不能把电池带进室内充电。一旦起火,会阻断逃生通道,易造成人员伤亡。

不要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是生命通道,严禁电动车等任何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及其它物件违规停放、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救援。

不要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线路磨损、老化、超负荷充电、极端天气等情况,更易酿成火灾。

不要擅自改装。严禁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不要在易燃易爆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电动车起火后造成更大的事故。

不要长时间充电。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不要继续使用内部进水的车辆。电动车内部一旦进水,就有可能引起短路,从而导致车辆自燃。

党委保卫部(处)

202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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