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0日下午,由保卫处、设备处牵头组织召开了有国资处、后管处、后勤集团、生命科学学院、校园物业中心、创和物业公司及鑫美缘物业公司等单位参加的生命科学学院“11.17”实验室火灾现场会议。
会上各职能部门对生命科学学院11月17日发生的实验室火灾以及存在的严重火灾隐患提出了如下整改要求。
1、要求生命科学学院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渎职)追责”,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分级管理工作机制。
2、生命科学学院大楼电线超负荷运行的隐患,建议学院向学校申请国家专项维修资金予以解决。
3、按照教育部、公安部28号令《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6、27、28条相关规定,学校后勤集团校园物业中心、创和物业、鑫美源物业三家物业公司,即日起落实专人,对所属楼宇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其他安全情况,实行每日巡查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备查。
为此,希望全校各学院、部处、业务实体引以为戒,强化本单位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管理和巡查力度,杜绝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