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川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委员讨论及投票,评选出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30名,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先进集体:
1、招生就业处
2、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3、后勤管理处
4、社区建设办公室
5、化学学院
6、数学学院
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9、华西第二医院
10、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11、档案馆(校史办公室、校史展览馆)
12、图书馆
13、博物馆
14、分析测试中心
15、学生宿舍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先进个人:
1、招生就业处 张晓路
2、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赵 恺
3、规划建设处 汪 莉
4、审计处 朱其林
5、校工会 刘有军
6、国有资产管理处 蔡 敏
7、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姚立英
8、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樊云峰
9、保卫部(处) 胡元飞
10、保卫部(处) 陈 震
11、保卫部(处) 林智翔
12、艺术学院 王 译
13、外国语学院 曾 玮
14、化学学院 杨科珂
15、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刘 军
16、化学工程学院 胡 毅
1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 英
18、计算机学院 黄学军
19、电气信息学院 李志良
20、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 邓 欢
21、华西口腔医院 王晓毅
22、华西临床医学院 黄 强
23、高分子研究所 唐 艳
24、出国人员培训部 李文涛
25、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魏 宇
26、分析测试中心 朱 晓
27、生物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肖 飞
28、博物馆 王 川
29、校长办公室收发服务中心 陈 辉
30、信息管理中心 秦海江
教职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保卫处消防科(校消防委员会办公室)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保卫处消防科电话:85462119,邮箱bwc@scu.edu.cn。
四川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