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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聘项目制助理招聘启事

时间:2013-10-28  来源:   浏览量:


根据保卫部(处)工作需要,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并报学校人事处批准同意,特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校聘项目制管理助理1名。

一、招聘岗位

保卫部(处)校聘项目制管理助理1名。

二、 应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3、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语言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使用能力。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5、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有公安、消防专业背景优先。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由保卫部(处)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选及资格审定,并确定候选人员;

2、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对竞聘候选人的公开答辩和面试;

3、择优聘用,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后交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任后管理及待遇

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9日— 11月12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上述时间内将个人简历、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等材料交至四川大学保卫部(处)综合科办公室;可通过网上报名,将电子简历发送到保卫部(处)邮箱bwc@scu.edu.cn。

3、报名地点:四川大学保卫部(处)望江校区行政楼旁保卫部(处)综合科办公室。

4、联系人:兰老师,电话:028-85401134。

保卫部(处)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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