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卫部(处)工作需要,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并报学校人事处批准同意,特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校聘项目制管理助理1名。
一、招聘岗位
保卫部(处)校聘项目制管理助理1名。
二、 应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3、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语言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使用能力。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5、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有公安、消防专业背景优先。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由保卫部(处)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选及资格审定,并确定候选人员;
2、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对竞聘候选人的公开答辩和面试;
3、择优聘用,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后交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任后管理及待遇
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9日— 11月12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上述时间内将个人简历、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等材料交至四川大学保卫部(处)综合科办公室;可通过网上报名,将电子简历发送到保卫部(处)邮箱bwc@scu.edu.cn。
3、报名地点:四川大学保卫部(处)望江校区行政楼旁保卫部(处)综合科办公室。
4、联系人:兰老师,电话:028-85401134。
保卫部(处)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