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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4-28  来源: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今年一月至今,我校共发生火灾3起,均为家属区住户用火不慎引起,基本无财产损失,无人员受伤。为保持我校今年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态势,现将“五一”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及防火及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人员安全意识

各单位在放假前后,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活动和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对本单位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要求本单位所有人员必须达到“三懂三会”要求。(即: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二、认真做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工作

放假前,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所辖区域全面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必须进行认真、及时的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增加人员值班等行之有效的办法确保假期无事故。

对本单位的职工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和保卫部(处),同时采取定人、定岗值班等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假期的消防安全。

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巡查制度,每次巡查都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确保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学校社区办、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都要加大防火和安全宣传力度,督促住户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对家用电器、电气线路、燃气管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住户离家外出,注意检查水、电、气开关是否关闭、家用电器电源是否断路,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各单位在“五一”期间组织的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必须严格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向保卫部(处)写出书面申请,待公安消防机关批准后方可举办。

三、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单位一把手负责。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与本单位下属部门(部位)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及责任范围。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明确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进一步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各重点要害单位(部位)要坚持二十四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持每日巡查记录制度和严格执行交接班签字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对由于责任不落实、检查不认真、整改不过关、教育不到位而造成火灾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学校值班电话

学校总值班电话:85995000

保卫处值班电话:85460110(望江校区)

85501098(华西校区)

85996110(江安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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