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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江安校区门卫寒假期间管理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2-01-06  来源:   浏览量:


广大师生同学: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我校2012年寒假期间(1月11日至2月6日)期间,江安校区实行假期门卫措施。为配合学校假期门卫措施,确保假期间校园财物、治安、消防、物业安全,我处将在江安门卫管理工作上实行以下四点规定:

一、寒假期间原则上除江安校区后勤辅助人员以外,一律不允许任何车辆人员进入校园。

二、寒假期间学校单位及个人如因工作需要,需到江安校区的,请于1月11日前,填写假期进校申请事由,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交保卫处江安110勤务大队登记备案,届时方予放行。

三、机动车进校,服从门卫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车辆禁止在校区过夜停放。

四、寒假期间携带未成年人入校的,必须在门卫处填写未成年人入校安全责任书。

四川大学江安校区管委会

四川大学保卫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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