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为有效预防火患,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暑假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
一、加强消防责任意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
严格落实《四川大学消防安全责任书》《四川大学学生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人员安全意识
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单位的教职工和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要求所有人员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要求。
三、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从即日起,各单位就本单位所属责任区域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严格遵守巡查制度,每次巡查都要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须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
暑假期间,各单位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各单位值班人员,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的值班人员须坚持每日巡查记录制度和严格执行交接班签字制度,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对因责任不落实、检查不认真、整改不过关、教育不到位而造成火灾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单位明确值班人员和联系方式,并按照《关于2019-2020学年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报送值班表至学校总值班室(电子邮箱:scuzb@scu.edu.cn)和保卫处综合科(电子邮箱:bwc@scu.edu.cn)。
五、学校值班电话
学校总值班电话:85995000
保卫处值班电话:85460110(望江校区)
85501098(华西校区)
85996110(江安校区)
四川大学党委保卫部(处)
202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