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新学期伊始,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市的具体要求,结合《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防疫特殊时期学校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学校总体安排部署,从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根据单位自身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结合今年以来检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落实三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加强师生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灭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三)加大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是否到位;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电气、燃气管线敷设使用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以及每日巡查记录和交接班签字制度;加强员工宿舍的日常监管;特别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如食堂、宾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家属区等的日常监管。
(四)重视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教育,操作人员需定期培训并熟知实验室操作规程,相关人员需持证上岗。
(五)加强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巡查。加强对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四川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简称“十不准”)的要求,杜绝安全隐患。
二、检查安排及要求
(一)单位自查自改。从即日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责任
范围内进行全面消防检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合理整改方案和必要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各单位请于9月20日前将此次检查总结和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交保卫部(处)消防科。
(二)集中排查整治。从即日起,保卫部(处)将会同学校相关部处按照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结合各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进行排查和复查,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汇报学校。
三、联系方式
保卫部(处):85462119 85464119
邮箱:scu_119@126.com
特此通知。
四川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
四川大学保卫部(处)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