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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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2-16  来源: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夯实筑实校园火灾防线,坚决杜绝涉校涉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体性伤亡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全校火灾防控形势稳定,根据省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关于印发 2021年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消指办〔2021〕3号)和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安排,现就做好我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校园消防安全治理全过程。深度聚焦校园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管理责任和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隐患胜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的消防安全治理理念,着力整治校园火灾隐患,强化“科技兴安”作用,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和实力,努力实现“防大火、控小火、遏伤亡”的工作目标。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 2021年 3月 31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 12月 20日前)。各单位结合自身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和需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属,广泛宣传发动,逐科室(系)、逐部门(校点)宣传发动到位,制定工作方案,将防火安全责任落实到相应岗位、相应人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 12月 15日至 2022年全国“两会”闭幕)。各单位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相关单位要针对突出风险召开推进会、研判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整治推进情况。各单位还要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加大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和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速从细抓好责任措施落地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全国“两会”闭幕至 2022年 3月 31日前)。各单位要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固化经验,积极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研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接续防控成效高质量、高标准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2年整治任务。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切实强化冬春季节火灾防控的责任意识。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冬春季节是火灾事故的易发、高发时段。各单位要在属地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及消防救援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着力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增添措施、精准实施。要加强队伍建设、增加经费投入、细化闭环管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形势研判。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召开一次冬春火灾防控部署会,专题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隐患排查治理。研判会要围绕风险隐患专题讨论,找准薄弱环节,提出对策措施,加强前瞻性防范工作。

(三)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检测,以及是否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以及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情况;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以及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学生寝室、学生活动场所是否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校内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头等情况。

(四)大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各单位要落实“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的总体要求,摸排突出隐患,全程跟踪整改。在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可能造成群体性火灾事故伤害的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消防重点单位(部位)及其工作内容,切实加强校园消防的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以砖木结构建筑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坚持对学生宿舍、校园内商业网点、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和学生集中活动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建立台帐、隐患消除等闭环管理工作。通过排查治理,对是否畅通消防通道,疏通楼梯及安全出口;是否配齐配足、维护好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疏散标示等消防设施;是否坚持了消防安全的巡查、巡防常规管理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挺在前面,源头治理深入落实到位。要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正在开展的校园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切实防范燃气隐患引发消防安全事故。

(五)开展校园电气火灾等事故防范的专项整治。各单位要以防范电气火灾为重点,要特别加强对宿舍乱拉乱接电线,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检查整治,要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六)强化校园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对校园内的燃煤、燃气、燃油锅炉、取暖装置、应急照明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等设施设备以及校园人员聚集场所、化学实验室、取暖排烟通道的畅通、通风、通气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存在隐患的,要立停、立整、立改。强化对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管理,重点做好冬季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

(七)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节点的火灾防控。紧盯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以及寒假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消防安防工作。各单位要通过“工作早布置,隐患早治理、事故早防范”等手段及时组织实施好重点时段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重要时段消防安全形势的平稳。

(八)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组织推行校园消防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使广大青年大学生掌握消防安全“救护、逃生、扑灭初起火灾”的基本知识和常识,着力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九)加强校园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条件的单位可结合实际,在属地消防救援部门指导下,以救早、灭小和“3 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提供食堂供餐的操作间、涉及危化物品使用的实验室、重点实验室、配电供电房、图书馆、礼堂、体育馆、学术交流厅、涉及易燃易爆特种设备使用等场所,属于校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器材方便取用“3分钟到场”的基本原则,设置微型消防站。

(十)强化“科技兴安”的消防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单位要整合相关资源,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消防管理平台。切实完善消防安全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的预警报警功能,加强校园消防安全远程监控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能力建设。

(十一)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单位要以消防宣传教育“五进”为契机,立足教育主阵地优势,根据各单位实际和特点,选取适当的培训内容和消防疏散演练方式,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十二)开展冬春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火灾防控准备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预案,妥善处置好疫情防控和火灾防控之间的辩证关系,对冬春期间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对人员聚集的防火演练等工作的影响做到未雨绸缪、关口前移。在出现疫情反弹的应急情况下,及时启动预案,实时调整防控重点、缩小或扩大防控区域。要总结上半年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中出现的新隐患、新问题,制定有效的火灾防控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切实认清形势,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阶段性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放在突出位置,要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把目标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措施,确保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防控工作全面顺利推进。要采用简报、校园专栏、网络宣传、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要开展监督检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三)畅通信息,认真总结。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工作情况和信息,积极报送工作动态、重大活动及典型工作经验。2022年 3月 20日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党委保卫部(处)。联系电话:85462119,电子邮箱:scu_119@126.com。


特此通知。


党委保卫部(处)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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