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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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秋季开学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02  来源: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火墙,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秋季开学期间(含中秋节前)的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会

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现状,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秋季开学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安全责任,细化安全工作措施,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

二、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采用线上(线下)消防法律法规政策宣讲、防火知识宣传、火灾案例视频观看等方式,对师生员工(含入校新生、新进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安全应急技能培训(可联系安全应急技能培训中心)。

三、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牵头组织开展消防隐患专项检查工作,紧盯宿舍、公寓、食堂、校医院、幼儿园、商铺、宾馆、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国保文物建筑、演播厅、会议厅、信息数据中心、科研教学实验大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单位(部位),检查以下方面内容:

1、查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设施(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具等)、消防器材(灭火器、灭火毯、水枪、水带等)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是否完好有效。

2、查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堵塞、封闭、占用;楼宇间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

3、查工程:是否进行消防报备;是否进行动火作业审批;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作为防火分隔;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4、查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移动插排上床、宿舍离人不断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燃气管线敷设使用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违规动火作业。

5、查值班:是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每日巡查记录和交接班签字制度;消控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查生产经营:本单位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分包、外包、外租等)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明确安全具体负责人、是否配置消防器材、单位是否落实监督职能。

四、整改一批消防隐患

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清单,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重大隐患,对标对表自查自改。整改实行闭环管理,能改立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五、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每月自查

各单位应持续开展每月消防安全自查,加强重点部位的巡查工作,结合四川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平台自查内容逐项进行,并按时完成自查结果上报。

各单位请于914日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清单》的电子版统一发送到消防科邮箱:scuxfk119@163.com纸质版盖章后:

望江校区 交党委保卫部(处)消防科,联系电话:85464119

华西校区 交华西校区“110”勤务大队,联系电话:85501098

江安校区 交江安校区“110”勤务大队,联系电话:85996110




四川大学党委保卫部(处)

                            202492



附件1:《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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