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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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消防器材的通知

时间:2024-10-08  来源: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完成四川大学2025年度消防器材换新工作,现将消防器材申报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各二级单位汇总下属各科室、系、所、实验室、中心申报数量后统一申报

2、校内经营性单位不在消防器材申报范畴内。

二、时间、材料

时间:即日起至2024119

材料:1、《四川大学消防器材配置、更换申请表》

2、《2024年度消防器材台账》

电子扫描件统一发送到消防科邮箱scuxfk119@163.com

纸质版签章后:

望江校区 交党委保卫部(处)消防科,联系电话:85464119

华西校区 交华西校区“110”勤务大队,联系电话:85501098

江安校区 交江安校区“110”勤务大队,联系电话:85996110

三、申报种类

1、灭火器 型号:4公斤ABC干粉、5公斤ABC干粉、2公斤二氧化碳;

2、消防水带 型号:φ65、φ50

3、消防枪头 型号:φ65、φ50

4、灭火器箱 型号:4公斤(4具装)、5公斤(4具装)、4公斤(2具装)。

*按照现行技术规范要求,学校宿舍、公寓需逐步更换为5公斤ABC干粉。

四、更换和新增

1、更换范围:

1)202251日前生产的ABC干粉灭火器;

2)202051日前生产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3)灭火器存在罐体锈蚀破损、部件缺失、损坏、压力不足的;

4)消防水带、消防枪头、灭火器箱存在锈蚀、破损、老化的。

2、新增范围:

1)2024年度新分配调整的建筑或房间内无灭火器的(新建建筑除外);

2)改扩建后面积增加的。

五、申报范围及主体

1、建筑内各房间消防器材由使用单位进行申报。

2、建筑内公共区域消防器材由物管单位进行申报。

1)独用建筑未配置物管的,公共区域消防器材由使用单位负责申报。

2)合用建筑未配置物管的,公共区域消防器材由各使用单位分别申报。

六、相关说明

1、新增灭火器的数量,需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要求进行计算,没有相对固定的配置数量。

2、如2025年度无需更换、新增消防器材的单位,只需在《2024年度消防器材台账》中“2025年是否需要申领消防器材”一栏勾选“无需申报”,签章扫描后发送至消防科邮箱即可。



四川大学党委保卫部(处)

2024108

附:1、《四川大学消防器材配置、更换申请表》

2、《2024年度消防器材台账》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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