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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8-09-03  来源: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哈尔滨“8•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学校定于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的重要精神,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要求,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控能力和实力,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逐一对责任范围内的相关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摸排梳理,突出重点,全面排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于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着手整改,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确保整改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基础设施完善。

三、 工作步骤

(一)隐患自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7日):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人员对责任范围内按通知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出整改,对检查出的隐患记录在案,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10日前交保卫部(处),保卫部(处)在三校区的专项检查同时进行;

(二)复查整改阶段:9月10日至9月21日,由保卫部(处)对校内各单位隐患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汇报学校。

四、检查范围

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宿舍、宾馆、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活动中心、食堂、员工宿舍、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及校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五、检查内容

(一)安全制度建设,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各单位关于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的情况,各岗位安全责任人落实情况,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

(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情况;防火巡查检查情况,即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管理;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管理情况,即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油烟道等使用,电气线路老化、陈旧,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超负荷运行等情况;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即“四个能力”建设等情况;新建、改(扩)建以及装饰装修工程是否申报,是否使用易燃材料特别是彩钢夹心泡沫板进行施工等情况。

(三)危化品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化学危险品、剧毒品、病毒、放射源、气体钢瓶等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及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是否安全,有无出入库登记,实验废弃物是否做到分类收集和妥善存放,特种设备是否通过安监部门的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公共走道以及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清理,应坚决杜绝上述现象。

六、联系方式

望江校区:85462119 85464119

联 系 人:吕 萌

江安校区:85996110

联 系 人:李俊波

华西校区:85501098

联 系 人:周 杨

特此通知。

四川大学保卫部(处)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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