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卫部(处)工作需要,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并报学校批准同意,特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保卫部(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岗位职责
1、配合公安机关对校园内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参与调解民事纠纷;起草工作简报、报告、计划、总结等;完成处内交办的其他工作。
2、起草消防安全工作方面的文件、报表、通知、总结等;负责消防档案的归档及保管工作;协助火灾事故的查处;协助组织“119消防宣传日”的宣传教育活动;完成处内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应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服务意 识。
3、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语言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使用能力。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5、学历要求:博士学位(公安、消防专业硕士学位及以上)。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1、应聘人员登录四川大学人事信息管理系统(http://rsxxgl.scu.edu.cn/Common/Recruitment.aspx),填写个人应聘申请;注册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保卫部(处)招聘工作小组对符合初审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甄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保卫部(处)招聘工作小组和学校相关部门对竞聘候选人进行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4、拟聘人员报学校批准后,签订合同。
五、聘任后管理及待遇
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日—4月20日。
2、联系人:兰老师,电话:028-85401134。
保卫部(处)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