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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保卫部(处)消防专业管理人员招聘启事

时间:2011-08-26  来源:   浏览量:


根据保卫部(处)工作需要,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并报学校人事处批准同意,特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消防专业管理人员一名(项目制管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

保卫部(处)消防专业管理人员1名(项目制管理人员)。

二、 应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4、学历要求:公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治安、消防专业毕业;

6、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语言沟通能力。

三、岗位职责分类

1、协同进行保卫部(处)消防相关工作;

2、协同监督、检查学校消防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情况等;

3、协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

4、协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5、协同完成消防相关文字材料工作等;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1、由保卫部(处)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选及资格审定,并确定候选人员;

2、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对竞聘候选人的公开答辩和面试;

3、择优聘用,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后交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任后管理及待遇

按川大人〔2006〕16号文《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新进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7日— 9月3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上述时间内将个人简历、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等材料交至四川大学保卫部(处)综合科办公室;可通过网上报名,将电子简历发送到保卫部(处)邮箱bwc@scu.edu.cn。

3、报名地点:四川大学保卫部(处)望江校区行政楼旁保卫部(处)综合科办公室。

4、联系人:兰老师,电话:028-85401134。

保卫部(处)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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