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持《退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保卫处办证中心提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 2.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办证中心(武科西五路360号武侯区政务中心二楼4区)办理《户口迁移证》,将加盖公安局注销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交回保卫处; 3.持《户口迁移证》、《退学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回原籍办理入户手续。符合成都市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条件的学生,可持相关材料办理落户成都。 |
1.《退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符合成都市学历落户所需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成都市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或成都市房产证原件、户口本或户口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