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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处)工作职责

时间:2018-12-17  来源:   浏览量:


党委保卫部(处),含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下设党委保卫部(处)江安校区管理办公室,是学校负责防范、制止和协助处理针对教职工和学生的不法侵害,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的管理服务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校园安全日常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负责防范和处置邪教、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校园宗教渗透,协助公安、国安等部门与校内相关部门妥善处置不稳定因素和开展相关工作。

三、负责学校登记备案人员新增、更新、撤销上报以及相关统计工作;受理师生政审相关工作。

四、负责组织“校园110”巡逻、接处警和应急处突等相关工作,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涉及学校及校内师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五、负责执行学校交通管理相关制度,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协助交警处理校内交通事故。

六、负责执行学校门卫管理相关制度,实施校门的日常管理。

七、负责执行学校大型活动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来校重要警卫安保任务。

八、负责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制度,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牵头逐级落实校内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组织消防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演练;负责学校相关消防设备设施运行和灭火器配置;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协助消防救援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治安安全教育等活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十、负责学校技防设施建设、维保等;负责校园监控指挥中心日常管理,确保“校园天网”视频监控系统筹技防设施正常运行;指导校内二级单位技防建设。

十一、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校内师生员工集体户口,办理集体户籍迁入、迁出相关事务,提供涉及户籍、身份证、居住证相关事宜的咨询服务;负责学校机动车出入证办证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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