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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处)工作职责

时间:2018-12-17  来源:   浏览量:


  党委保卫部(处),含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校园综合治理办公室,下设党委保卫部(处)江安校区管理办公室,是学校负责防范、制止和协助处理针对教职工和学生的不法侵害,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的管理服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保卫工作文件、制度、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公文,报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开展法制、国家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及大学生安全实训教育课程。

三、依据《四川大学维护稳定工作责任书》、《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收集整理上报敌情、社情、网络舆情等影响稳定的信息,协助学校党政妥善处置不安定因素;配合校内有关单位开展防失泄密工作和涉外安全保卫工作。

四、协助公安机关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活动,防范和处置邪教、非法宗教渗透,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五、负责接收、储存、上报本校国家工作人员信息,参与审核本校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申请事宜;负责审核本校学生参军、就业政审材料工作。

六、负责校园安全管理,执行门卫制度,严格门卫管理;依据《四川大学校园交通秩序管理暂行办法》,规划、建设和维护校内交通设施和交通标识等,办理汽车出入证,监管停车场,疏导和维护校内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通畅、有序;协助交警处理校内交通事故。

七、负责组织“校园110”昼夜巡逻、守护、接处警和应急处突工作,及时报告校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涉及学校及校内师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负责“校园天网”的运行管理。

八、负责校内大型集会、文体活动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或指导现场安保工作;参与对来校重要警卫目标的安保工作。

九、负责指导、检查校内各单位和学生自律组织落实《四川大学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等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指导校内重点、要害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督促校内各单位治安隐患整改。

十、参与配合地方街办、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做好校内重点人口管控、暂住人员和流动人口管理,调查和处理校内治安、民事纠纷;整治违规摊点、人力三轮车运营等校园秩序,推进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一、负责指导、检查校内各单位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川大学防火安全责任书》的工作,督促、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组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负责草拟全校消防设施、器材的购置、发放计划,报经学校审批后执行;负责督促维保单位开展消防监控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扑救火灾、查处火灾案件。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校内师生员工集体户口和学生居住登记工作,提供涉及户籍、身份证相关事宜的咨询服务。

十三、负责校园技防建设规划;负责信息化安防平台建设;负责校园监控指挥中心的管理工作;负责校园技防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校园技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协助做好消防安全远程集中监控等设施的维保工作;配合勤务大队指导校内各二级单位技防建设工作;负责校园技防设施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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