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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4-24  来源: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4月19日,公安部督查组在成都市消防局召开了“市属重点单位约谈会”,就全国火灾情况做了通报,特别强调近期发生在我市省医院食堂、西南交大学生宿舍、会展中心的三起火灾。并通报了在抽查中发现的巡查不到位、消防自动系统设施设备处于手动甚至关闭状态、宣传教育认识不到位、义务消防队员业务不达标等方面问题。

针对以上所述问题以及“4.20”芦山地震期间等各种情况,现就我校近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及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人员安全意识。

各单位在近期要加强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主要内容应包括地质灾害逃生自救、火灾逃生自救、人员急救等内容。尤其要针对外地学生、留学生、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地震逃生自救知识普及,加强对学生的心理辅导,针对教师、辅导员、宿舍管理员、安全保卫人员进行指导疏散能力的培训,全面提高本单位人员安全意识。

二、认真做好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工作。

“4.20”地震后,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所辖区域全面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必须保持楼道畅通、保证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完好有效,对检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必须进行认真、及时的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汇报并采取其他措施的确保安全。

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巡查制度,每次巡查都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确保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学校社区办、后勤集团、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都要加大防火和安全宣传力度,对所辖范围内的水、电、气管线进行全面检查,排除隐患。督促住户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对家用电器、电气线路、燃气管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住户离家外出,注意检查水、电、气开关是否关闭、家用电器电源是否断路,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各单位在“五一”期间组织的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必须严格制定安全预案,向保卫部(处)写出书面申请,待公安消防机关批准后方可举办。

三、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单位一把手负责。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与本单位下属部门(部位)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及责任范围。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明确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进一步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各重点要害单位(部位)要坚持二十四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持每日巡查记录制度和严格执行交接班签字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对由于责任不落实、检查不认真、整改不过关、教育不到位而造成火灾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学校值班电话

学校总值班电话:85995000

保卫处值班电话:85460110(望江校区)

85501098(华西校区)

85996110(江安校区)

保卫部(处)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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